鹤壁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政策项目清单
- 时间:
- 2018-12-19 14:12:59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南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助阶段 | 主要内容 | 实施单位 | 实施地点 | 实施时间 | 认定对象 | 补助(免除)标准 | 所占比例 | 备注 |
高等教育 | 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 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秋季开学前 | 从2017年秋季开始,由学生所在高中进行预申请,建档立卡学生优先办理 | 本专科不超8000元,研究生不超12000元 | 当年高中毕业生的16.6% | 学生户籍所在地资助中心办理 |
中等职业 | 中职学校免学费 | 市县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 各中职学校 | 分春秋两学期兑现 | 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 公办学校学费收费标准 | 符合条件全免 | 学生所在中职学校 |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 | 市县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 各中职学校 | 分春秋两学期兑现 |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优先享受) | 人均2000元/生/年 |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涉农专业学生全免;非涉农按照在校生15% | 学生所在中职学校 | |
普通高中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市县教育局各普通高中 | 各普通高中 | 分春秋两学期兑现 | 在籍在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优先办理 | 人均2000元/生/年 | 在校生的16.6% | 学生所在高中学校 |
免除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四类家庭: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 市县教育局各普通高中 | 各普通高中 | 分春秋两学期兑现 | 在籍在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秋季高中录取后,由各级教育部门将录取名单分别交扶贫部门、民政部门、残联分别认定。建档立卡学生由扶贫部门认定。 | 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收费标准 | 按照各部门认定人数 | 每年秋季高中录取后,由各级教育部门将录取名单分别交扶贫部门、民政部门、残联分别认定。建档立卡学生由扶贫部门认定。 | |
义务教育 |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 市县教育局各义务教育学校 | 各义务教育学校 | 分春秋两学期兑现 | 在籍在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认定办法认定,建档立卡住校生优先享受 | 小学1000元/生/年 初中1250元/生/年 | 农村住校生27%,城市住校生10% | 其中包含建档立卡住校生 |
建档立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市县教育局各义务教育学校 | 各义务教育学校 | 根据上级资金到达情况 | 在籍在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省扶贫办和省教育厅下发的数据库中认定 | 河南省每年200元,中央根据情况奖补 | 根据认定学生数 | 建档立卡家庭义务教育学生 | |
学前教育 | 幼儿生活补助费 | 市县教育局各正式备案的普惠性幼儿园 | 各级正式备案的普惠性幼儿园 | 根据上级资金到达情况 | 在籍在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各幼儿园按照认定办法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建档立卡学生优先享受。 | 400元/生/年 | 根据认定幼儿数 | 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 |
建档立卡家庭3-6岁学前教育保教费 | 市县教育局各正式备案的普惠性幼儿园 | 各级正式备案的普惠性幼儿园 | 根据上级资金到达情况 | 在籍在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省扶贫办和省教育厅下发的数据库中认定 | 保教费600元/生/年 | 根据认定幼儿数 | 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建档立卡幼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