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第二届中小学名师考核的通知
- 时间:
- 2018-12-19 12:56:52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南教师资格证考试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局相关二级机构:
根据洛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决定对洛阳市第二届中小学名师进行2017—2018学年考核。现将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年9月认定且目前仍在岗的洛阳市第二届中小学特级名师、优秀名师、名师。
二、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学研究、获奖情况、示范带动、继续教育等方面内容,具体按照《洛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小学名师培养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洛人〔2014〕14号)第六章“管理与考核”的有关要求,对照《洛阳市特级名师、优秀名师、名师2017—2018学年考核表》(附件1)的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级划分及标准
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者,发放名师津贴。原则上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局相关二级机构考核优秀等级控制在本单位名师总人数的40%左右。具体考核标准为:
(一)优秀、合格等级
1.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
2.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一等奖1次(含)以上,或所辅导学生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1次(含)以上,或讲授2-3次公开课、示范课,供青年教师观摩、借鉴、学习和讨论交流;
3.主持或参与县(市、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1项(含)以上;
4.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在县(市、区)质量检测同类学校中排列靠前或进步幅度较大;
5.至少帮助和指导2名青年教师,制定详实的培养计划并付诸实施,且有明显效果;
6.每年举办1-2次学术专题报告会,实现与广大教师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
7.按时完成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部署的教师培训任务和支教任务。
具备5条及以上为优秀等级,其它为合格等级。
(二)不合格等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
1.有违反《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十不准》行为的;
2.一年来,累计不在岗6个月及以上的(病假、产假等法定休假除外);
3.离开本市教育系统或虽未离开本市教育系统,但长期(6个月及以上)借调到其他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除外);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考核方法及步骤
(一)个人自评
个人写出2017—2018学年工作总结(不少于3000字),并严格按照《洛阳市特级名师、优秀名师、名师2017—2018学年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自评,所有内容须如实填写。
(二)学校考核
学校成立名师考核领导小组,对个人提交的考核登记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对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考核标准,提出明确的考核等级意见,校长在考核登记表上签署考核等级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印章后,将考核登记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报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师训科(同时上报名师考核工作总结)。
(三)县(市、区)教育局初审
县(市、区)教育局对学校提交的考核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组织专家评议、入校抽查等办法,对各学校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得出考核结论。在考核登记表上签署考核等级意见、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印章后,上报市教育局师训科。同时,上报名师考核工作总结。
(四)市教育局审核上报
市教育局对各单位上报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名师年度考核是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梯队发展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的重要手段,也是发放名师津贴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客观公正,明确等级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德绩并重,以德为首,注重工作实绩,加强过程管理,对名师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如实做出评价,明确其考核等级。
(三)认真填写,及时上报
考核表填写的各种情况及提供的佐证材料均为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的内容。考核表内容除单位考核意见外,其他均用文档打印。考核材料请以县(市、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于2018年9月26日前上报,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联系人:朱波 电话:63256109。
免费领取教资笔试/面试/普通话备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