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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综合素质考试复习资料2.2教师权利和义务

时间:
2018-12-19 11:42:31
作者:
娄老师
阅读:
来源:
河南教师资格证考试
  第二节 教师权利和义务

  一、幼儿教师的权利

  幼儿教师的权利主要是指教师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幼儿教师的权利,是维护幼儿教师利益、保证幼儿教师顺利工作的必要条件。

  幼儿教师应享受下列权利:

  (1)进行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3)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成长发展的权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5)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权利;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二、幼儿教师的义务

  我国幼儿教师的义务有: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保教计划,履行聘约,完成工作任务;

  (3)按国家规定的保教目标,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三、依法从教

  (一)依法从教的含义

  依法执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它是依法治教方略在教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二)依法从教的必要性

  1,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

  教师必须学法,然后才能懂法、知法,知道法律规定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哪些可以做以及违法行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也才能自觉守法和善于用法。总之,就是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依法从教。

  2,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和管理职能,加强自律,审慎行事。依法规范自身的管理、办学和执教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自觉地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从而更好地适应依法治教的要求。

  3,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

  教师是社会特殊群体的形象代言人,在学生面前被视为“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楷模。作为依法从教的主体,教师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从教能否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到教育质量和效果的优劣。

  4,教师以德从教的必然要求

  以德从教,就是要求教师在从教过程中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并通过自身的言传身教和榜样示范作用去教育和感化学生。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 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等教育法律、规章的规定,新时期教师以德从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是:依法从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 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5,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

  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现 象,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事件屡有发生。这不仅有悖于我国有关教师的政策和法律的规定,还严重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影响到教育教学质量的 稳定和提高,为此,教师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学会善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教师违法行为预防

  (一)提高教育法律意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

  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真正把教育纳入法制轨道,必须首先提高全社会每个成员,特别是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法 律意识和教育法制观念。这是国家法律对教育工作者规定的义务,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是教育工作者提高自身素质的必然要求。因此,教师必须认真学习教育 法律,积极参与普法教育,自觉维护教育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切实转变和增强教育法制观念,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并具体落实在自己的实际教育教 学活动中。

  (二)努力学习和掌握教育法律的基本理论知识

  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首先,对一些重要的法律概念、法律理论应做重点理解和 掌握,完整准确地把握其本质含义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其次,要正确处理好学习教育法律专门知识和一般法律知识的关系,既要学习一般法律知识,也要 掌握具有特殊性的教育法律基本知识。最后,注意处理好教育法律基本知识和教育法律规范的关系。

  (三)注重培养和提高依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依法从教的过程,既是教师学习、了解和掌握教育法律的过程,又是教师依据教育法律具体协调、处理与有关主体(如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学生、学生家长)法 律关系和解决教育纠纷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客观上要求教师必须有意识地培养和提高依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此,教师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善于把教育法律理论运用于教育实践。教师应注意观察和搜集我国目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并试着用所学的教育法律理论进行分析和研究。

  二是重视教育案例的作用。在学习过程中,教师应注意搜集、选取其中一些具有普遍和典型意义的教育案例,特别是法院的司法判例,认真仔细学习、研究和借鉴案例解析的原则、步骤、方法和技巧,并逐步尝试指导和用于自己的教育实践活动。

  三是正确处理好依法从教与“以法从教”的关系。依法从教是指依据法律来进行执教活动,其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以法从教”则 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执教活动,它侧重于法律形式的应用。运用法律手段并不能等同于依法办事。教师在执教过程中,既不能把依法执教完全等同于“以法从 教”,更不能把依法从教片面理解为“以罚从教”甚至“以罚代教”。否则,就是对依法从教的曲解,势必会对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误导和不利影响,对此应当予以纠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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