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2017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 时间:
- 2018-12-19 14:36:23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南教师资格证考试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话推广普及和应用水平,现将2017年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测试对象
(一)教师
1.尚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在职教师。
2.持有2001年底以前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在职教师及其他人员(按照省教育厅、省语委(教语办〔2007〕263号)文件精神,2001年底以前所颁发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终止使用)。
(二)社会其他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7月10日至12日局属各学校、市属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社会其他人员报名;7月13日各县(市)、区教育局集体报名。各县(市)、区个人报名时间由县(市)、区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2.报名地点
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新乡市市民中心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东北角,联系电话:0373-3695558,教育局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科电话:0373—5081809。
(二)报名要求
1.教师本人持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报名;社会其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
2.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局属各学校、市属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集体报名时填写《新乡市2017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Excel表格形式(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至 ywb418@163.com邮箱。
三、收费依据
依据豫财豫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5号文件要求收费,教师30元/人/次。
四、测试时间安排
在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报名的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于7月17日—1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在县(市)、区报名的人员到县(市)、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县(市)、区教育局安排)。
五、参加测试人员要求
1.受测人员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正式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2.受测人员按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到测试地点,现场采集信息后,方可入场。
3.由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行智能测试,因此未受培训人员必须提前上网学习“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考试流程和注意事项”。
4.受测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测试成绩。
(1)在考区内大声喧哗影响测试的;
(2)替他人测试和被替者。
6.未按时参加测试的,取消本次测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