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原阳县、平原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讲课答辩通知书
- 时间:
- 2018-12-19 14:59:06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南教师资格证考试
工作单位: 申报专业:
按照2018年度原阳县、平原新区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讲课答辩工作安排,现通知你本人于2018年11月17日下午 12 时 30 分前到原阳县城关镇外国语小学第 候考室集合,进行讲课答辩。现将讲课答辩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原阳县城关镇外国语小学 地址:原阳县新城区文源路中段(原阳县阳光新城小区北大门对面)。
二、参加讲课答辩的应试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凡未能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申报评审资格。
三、应试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讲课答辩通知书,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讲课答辩。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四、其它注意事项请参阅《讲课答辩人员须知》。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讲课答辩人员须知
1、按时(下午12:30)到达讲课答辩地点,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上需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
2、保持公共卫生,不随意乱停乱放车辆。进入校园后,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随意走动,不随意去卫生间。
3、进入候考室前主动上交所有通讯工具。一经查出取消当年讲课答辩资格。
4、保持公共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5、所带教材必须是无手写字、无夹带的新书。不允许携带任何教学参考书进入备课室和面试室。
6、备课时间不少于10分钟,时间结束后立即停止备课,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无故拖延备课时间,否则取消讲课答辩资格。
7、进入面试室后将“专业编号签”交于工作人员,除教材和备课纸外的所有物品统一放置门外。讲课答辩时间共计不超过10分钟。
8、面试答辩结束后,拿齐自己所有物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领取通讯工具,立即离开面试答辩地点,不得随意逗留和相互等待。
9、确保来回交通安全。不要紧张,祝面试答辩顺利